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

作者 周芬伶 > 傘季 出處 ( 絕美 集欣賞)

〈絕美〉

  一直不喜歡太美的東西,絕美之物常令我悽惻。

我所欣賞的美是帶有些微瑕疵的,但這瑕疵也不必重大得構成缺陷,像明淨的天空帶有淡淡幾抹微雲;清澈的流水飄著幾片落葉,有些美中不足,對我而言夠美了。

我的生活之中充滿了這種微疵之美,時鐘脫了殼,扇子破了洞,古玉摔出裂痕,我珍愛如昔,落單的耳環,斷線的珠鍊,以及沾了油汙的絲巾,我也捨不得丟。新衣,不穿;新鞋,不穿;統統擺進櫃子裏,等到新變舊才拿出來亮相。平常穿的老是那幾件,鞋跟歪了照踩不誤,衣服掉了扣子,當作沒看見。

看影不必名山大川,如畫如詩的風景我不嚮往,只要常山常水,幾竿修竹,幾畦稻田,小山坡,小河流,隨意擺在一起,也夠美了。

看花也不必國色天香,嬌豔的玫瑰,孤傲的水仙,我一概敬而遠之,平淡的茉莉反而最令我移情。美國畫家魏斯有一幅畫「克莉斯汀娜的世界」,他畫一個小兒麻痺的少女,坐在草原上遠遠凝視她的家,有些孤寂,有些缺憾。我對美的容受力僅止於此了。

 看人亦復如是,美人不必十全十美,海報美女令我想打呵欠,「絕代佳人」、「美豔絕倫」這些字眼令人頭痛。如果一張姣好的面孔上,有幾點稀稀疏疏的雀斑,或者在美嘴美鼻上有一對瞇瞇眼,要不然蘋果臉頂著一頭稀稀疏疏的黃毛,看起來更真實,更可愛。

我尤其怕看美麗的眼睛,在一些愛情小說裏,作者常集中描寫女主角的眼眸,譬如「那雙眼睛像黑夜裏的湖水,幽幽深深,令你情不自禁掉進去」「如夢似幻的眸子,像光芒四射的珠寶,令人驚心動魄」,每當我看到這裏就要驚心動魄地跳行跑頁了,那些眼睛令我想到另一雙絕美的眼睛。

唸小學時有個同班同學,她的眼睛才真叫美,那眸子的黑似有千年萬年的滄桑,那清亮卻是全新的,試想這樣一對眼睛放在一個不滿十歲的女孩臉上,才算是動魄驚心!她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,跳橡皮筋跳得比別人高,踢鍵子比別人猛,她活潑,她聰慧,幾乎人見人愛,何況是愛美的我呢?

那時剛從小說裏學到「義結金蘭」這四個字,我和她也學著義結金蘭起來,其實那樣小的年紀,曉得什麼情什麼義,所謂好朋友,不過是一起寫作業,一起玩耍,互相模倣,還有,共吃一塊餅乾。

我們放學後在一間小教堂裏補習,兩個人緊挨著座位,等到老師背過身去寫黑板,她的手就往椅背上的小提包掏,有時掏出一個蕃石榴,有時掏出一隻玉蜀黍,她先啃一口,再交給我啃一口,老師回過身來,我們含著滿口東西和滿口笑不敢動,這時,她的大眼睛閃著慧黠的光芒,對我眨呀眨呀的。

我們的友誼一直延續到唸大一時。那一年夏天,我聽說她得了病,住過一陣子醫院回到家中休養,我邀了幾個朋友去看她,我們圍坐在一張小桌子四周,她的眼睛依然炯炯,看不出生病的樣子。她不談她的病,興高采烈地向我們說病院裏的趣事,又說她病好了有什麼計畫。我看她神采奕奕,覺得很安心,約定下個禮拜再來看她。

我被她美麗的眼睛騙了。到了約定那一天,我們到她家,發現她家的前門後門都上了鎖,敲門也沒人應,我們只好坐在門前的石階上等,心裏有些不祥的陰影。一直到傍晚,隔壁的歐巴桑才告訴我們她死了,死在前一天,屍體已經運回北部老家。我問她北部老家在那裏,她說不知道,所以到現在我連她的墳墓也沒看過。

她死的時候只有十八歲,正是最璀璨的年齡。很難想像,她那兩顆漆黑的眼珠如何消黯了光采?也許在十年後的今天,那對眸子還在地下閃閃發亮?我始終不相信世界上會有比她更美的眼睛,在眾人的眼波裏,再也找不到一樣的清輝,是上帝也鍾愛,索了回去吧?

所以,我不愛太美的東西,尤其是美麗的眼睛。

根本沒有這首歌,「小河淌水」這四個字是我編造出來的?或許它不過是歌中的一句,或詩裏的片段,也說不定。就算有這首歌,或許我根本沒學會了說不定。不過,在這春之末、夏之初的清晨,懷想著一首歌,委實美得令人困惑。

一路走去,仍然找不到答案,望著那些狡猾的水流,我開始感到一絲絲煩惱。


選自《絕美》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